來源:鐵行網 日期:2014-08-17
9月18日,舒蘭市法特鎮火車站,一個衣著時髦的年輕女子下了出租車,向火車站候車室走去。兩名便衣警察快步上前,一左一右來到女子身邊,扭住她的胳膊,將其帶上警車。原來,這名女子在行乞時,偷了一服裝店桌子上的錢包。目前,該女子已被舒蘭市檢察院批捕。
9月18日,舒蘭市法特鎮的兩名商鋪店主在商店門前聊天。一個人說:“我家商店今天來了個啞女,挺年輕的,打扮得很時髦。她不買東西,拿出一個本子,本子里寫有‘我是聾啞人,需要幫助’字樣。我看她挺可憐,就給了她10元錢。”另一個人說:“這個女的也到我家來了,一天來好幾趟,不給錢就不走。”他們都覺得,該女子不像窮人。
突然,某服裝店店主劉某驚慌失措地跑了出來。劉某一邊催促店里的服務員去追賊,一邊打電話報警:“我要報案,我的錢包被偷走了,里面有7000元現金。我懷疑是一個聾啞女偷走的,因為當時店里只有她一個外人,她走后,我的錢包就沒了。女賊現在打車逃走了。”
舒蘭市公安局法特派出所民警接警后,迅速趕往失竊的服裝店。
該服裝店店主劉某說:“因為剛進了一批貨,我蹲在地上整理新貨。錢包就放在桌子上。店里的服務員也蹲著,跟我一起忙活。店里進來一個女的,一邊比劃,一邊拿出一個本子,上面寫著需要幫助等內容。我很忙,就沒理她。等我收拾完貨站起來,發現桌子上的錢包不見了。當我出去追時,她已沒了蹤影。有路人告訴我說,看到一個模樣、衣著跟我描述得一致的女的打出租車走了。”法特派出所民警隨即通知環城派出所,在主要路口安排警力堵截。
在火車站附近發現目標。打扮入時的年輕女子剛下出租車,就被民警擒獲。經查,聾啞女子紀某,27歲,2009年在烏魯木齊因盜竊被判刑。紀某對趁服裝店工作人員不備,盜竊服裝店內現金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。
紀某在紙上寫道:“我是來吉舒投奔朋友的。沒錢,想弄點錢花,就來到了法特。一開始,我在筆記本上寫了‘我是聾啞人,需要幫助’,到鎮里的店鋪去要錢,要了一些錢,但不多。后來,我溜達到劉某的服裝店時,看到了桌子上的錢包,就起了歹心,把錢包偷走了。”
目前,犯罪嫌疑人已被舒蘭市檢察院批捕。